沈阳新生儿落户、医学证明办理、生育津贴领取材料说明
沈阳产妇生宝宝:产前检查和住院就医材料:
医保IC卡、医保手册、孕妇保健手册、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孩生育登记单。
宝宝出生医学证明材料:
孕妇保健手册、儿童保健手册、新生儿父母身份证、新生儿父母户口本、新生儿姓名(确定不可更改)、生育指标单(一孩生育指标单)、出院结算单、新生儿父母结婚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。
新生儿落户手续材料:
父母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及A4复印件、宝宝出生医学证明、落户通知单(街道开具)、落户口处房证原件及A4复印件。如果户主或房主不是新生儿父母的,另需要户主或房主的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,填写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。
生育生活津贴申领材料:
医保IC卡、医保手册、医疗费收据原件、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病例首页、手术记录单、出院小结复印件(医院出具复印件)、出生医学证明、一孩生育登记单或多孩生育登记单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请表、参保单位账号表,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。宝宝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(每月1-20号到市医保公司办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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